2012年2月17日 星期五

假圖則



假圖則


唐英年前日承認僭建約道大宅的逾2000呎地庫時,多次重申「在07年取得入伙紙後才僭建」,但屋宇署昨晚就兩人說法是否真確,宣布主動調查。屋宇署昨晚發聲明指出,就傳媒關注大宅業主及相關建築師是否在取得大宅入伙紙前,已隱瞞政府僭建地庫,並提交假圖則作失實陳述,將作出主動調查,並邀請業主和工程的認可人士及承建商等調查。


假圖則
圖:假圖則


屋署主動調查假圖則指控 唐縱轉業權  亦可被追究


由於屋署調查方向指向更嚴重的刑事罪行,一旦罪成可被重罰。根據建築物條例,即使唐英年在2010年已把約道7號業權轉移給妻子,但也會被追究他早年是否參與蓄意僭建。視乎案情不同,違法的認可人士或業主,最嚴重可因提交假圖則,被控以串謀詐騙罪(可判監14年)或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條(1AA)(可判監2年),進一步打擊唐英年選情。


假圖則倘串謀詐騙可囚14年


屋宇署人員前日巡查過唐宅僭建物,原只表示會發出無罰則的勸喻信,勸業主拆掉僭建,遭外界質疑涉放生唐英年。但屋宇署昨晚發出的新聞稿,態度卻轉趨強硬,發言人指出︰「因應傳媒指約道7號僭建地庫涉嫌曾交假圖則或有人偷步僭建地庫,署方將向業主(唐英年夫婦)及認可人士等作調查。」


發言人又指出,已同時發出勸喻信給約道5A及7號唐英年夫婦,敦促盡快補救(拆掉)兩物業的多項違規僭建物,包括約道7號地底面積2250平方呎的巨型僭建地庫。屋宇署要求業主在一星期內(2月24日前)透過其委任的認可人士向該署呈交工程的進度計劃。


假圖則
圖:假圖則


市民今報警 學者:應受理


另一邊廂,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稱,今午將到九龍城警署報警,因他懷疑有人串謀詐騙及使用假圖則假文件向屋宇署申報,蓄意隱瞞大型地庫。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確有理由令人懷疑是否有人就僭建地庫問題串謀詐騙屋宇署,故若有人報警,警方應受理徹查案件。張達明說,按《建築物條例》第40條,可刑事檢控明知故犯的嚴重僭建物業主,但以往屋宇署很少這樣做,理由是舉證要求高,例如需有證人,證明業主確實知道僭建是違法但仍堅持動工。


告「明知故犯」舉證要求高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認為,屋宇署應向認可人士徹查,了解唐英年指「在07年取得入伙紙後才僭建地庫」的說法是真是假,以向公眾交代。若有人就此說謊,例如與認可人士在取入伙紙前已挖走僭建地庫泥土或暗地建好地庫四壁,即可能屬串謀詐騙屋宇署,當局可考慮是否刑事檢控。


假圖則 原文:屋署主動調查假圖則指控 唐縱轉業權  亦可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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